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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与20世纪三次农民浪潮

查字典历史网 2016-01-26

【内容提要】在20世纪前20年,农民这个庞大的群体似乎处于被社会改革遗忘的角落。中国共产党走上政治舞台并担当起领导革命的责任之后,中国农民大致经历了作为主力军的革命浪潮(30—40年代)、作为落后生产者的被改造浪潮(50年代)和作为“二元经济”束缚者的解困浪潮(80年代至今)。这三次农民浪潮给了我们诸多启示,中国农民分享现代化成果的权益逐步得到了尊重与维护。

【摘 要 题】中共党史研究

【关 键 词】中国共产党/农民革命/改造农民/农村改革

【正 文】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在20世纪百年间,如果说谁最关注农民,最了解农民,最能够动员农民,那非中国共产党莫属。中国共产党对农民的认识,经历了三次大的转折和两次理论飞跃:第一次转折发生在民主革命时期,党的工作重心由城市转向农村,形成了农民革命浪潮,完成了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政权更替,实现了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到毛泽东思想的理论飞跃。第二次转折发生于20世纪50年代,农民由革命的主力军变成被改造的对象,形成了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两次改造农民的浪潮,结果是将农民束缚于土地之上,失去了择业和流动的自由,农民个人发展多种经营的要求被视为“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一再受到压抑。第三次转折发生于1978年以后,中国共产党承认了农民的创新行为和市场化改革取向,形成了农民从“二元经济”束缚下解放出来的解困浪潮,并由此推动了整个改革开放;同时实现了从一般社会主义原理到邓小平理论的飞跃。

一、为夺取政权而开展的农民革命浪潮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现代化的启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开始走上历史舞台,并扮演起主导性角色,农民和地主阶级已经不能独自承担起改朝换代的重任,太平天国和义和团运动的失败即为例证。在20世纪前20年,农民这个庞大的群体似乎处于被社会革命和改革遗忘的角落。这固然是由于资产阶级改良派与封建势力妥协而忽视农民的利益和要求,也是因为资产阶级革命派找不到动员和组织农民参加革命的方法,孙中山、黄兴等只能利用城乡下层人民组织会党和军队来发动革命。到1917年,以资产阶级革命和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世界性潮流被俄国的“十月革命”打破,由此催生了中国共产党,同时也为农民重返民主革命的舞台提供了机会,并引发了从土地革命战争到解放战争长达二十余年的农民革命浪潮。

辛亥革命以后,由于当时中国仍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压迫下,内忧外患日益深重。由于中国农民人数众多,深受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双重压迫,具有强烈的革命要求,中国共产党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必须动员和领导广大农民。正像刘少奇在中共七大上指出的,“中国现在的革命,实质上就是农民革命。目前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基本上就是解放中国的农民”[1] (P331)。

在1921年至1927年间,中国共产党与资产阶级建立了统一战线,通过国共合作的方式,迅速扩大了队伍和影响,成为中国政治舞台上举足轻重的力量。但是,1927年资产阶级背叛革命导致了“大革命”的失败,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必须拥有自己的庞大主力军,必须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而这一切,在反革命势力强大的城市显然是不存在的。对于农民在民主革命中的重要性,毛泽东、彭湃等熟悉农民运动的人,在此期间有比较正确的认识,毛泽东就说:“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不起来参加并拥护国民革命,国民革命不会成功;农民运动不赶速地做起来,农民问题不会解决;农民问题不在现在的革命运动中得到相当的解决,农民不会拥护这个革命。”[2] (P37)

大革命的失败和城市起义的一再失败,迫使中国共产党的革命重心由城市转移到农村,一大批关注农民问题和熟悉农村的共产党人,如毛泽东、彭湃、邓子恢、方志敏、贺龙等,开始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毛泽东后来回顾说:“第二个时期,我们要感谢我们的好先生,就是蒋介石。他把我们赶到农村去。这个时期很长,十年内战,跟他打了十年,那就非得研究一下农村不可。这十年的头几年对农村了解还是不那么深刻,后来才比较了解,了解得也比较深刻。”[3] (P307)到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尽管由于左倾错误路线干扰,革命根据地遭受重大损失,但是中国共产党却找到了适合国情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这些认识可以在毛泽东当时所着的《中国革命的战略问题》、《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等着作中反映出来。

在中国共产党动员和领导农民革命浪潮的同时,许多党派和政治力量也在寻找改造农村的办法,除了国民党政府提出复兴农村计划,到晏阳初、梁漱溟提出的乡村建设运动等,都不能有效地阻止农村经济的衰败和解决农民的“倒悬”之苦。

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通过动员和组织农民参加抗战而逐渐壮大起来。毛泽东在此期间曾经概括地说:“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现在的抗日,实质上是农民的抗日。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实质上就是授权给农民。新三民主义,真三民主义,实质上就是农民革命主义。大众文化,实质上就是提高农民文化。抗日战争,实质上就是农民战争。”[4] (P692)

抗战胜利以后,当和谈破裂,国民党挑起内战,试图以武力消灭中国共产党时,土地改革和建立民主政权,成为中国共产党发动农民参军参战,进而战胜国民党反动派的重要举措。刘少奇就说:“在国共两党的斗争中,解决力量对比关系,就要实行土地改革。蒋介石靠美国,我们是靠老百姓。但靠老百姓要有两个条件:第一个就是反对地主,平分土地;第二个就是民主,不准许站在人民头上屙屎撒尿。”[1] (P395)

从1927年大革命失败到1949年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的二十二年间,中国共产党始终在农村奋斗,在动员和组织农民参军参战、土地改革、农村政权建设和发展农业经济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整套正确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办法,为夺取全国政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最突出特点,而这次长达近三十年的农民革命浪潮(从1924年国共合作开展农民运动到1952年底土地改革基本结束),成就了中国的民主革命,建立了新中国。

二、为社会主义工业化而进行的农民改造浪潮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及其前后的各项改革,标志着民主革命的胜利,也标志着农民作为革命主力军历史使命的结束。在继之而起的以工业化为中心的和平建设时期里,如何对待“三农”又成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所面临的新问题。

工业化实质上是产业结构的进化,即社会生产和人口逐步地从传统的农业向工业和第三产业转移,换句话说,就是农民人口不断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西方发达国家以向外扩张为特点的工业化道路,显然不能应用于中国,而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依靠内部积累来实现工业化则成为中国可以学习的榜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就农村来说,除继续完成土地改革和民主建政任务外,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工作的重心已经开始转到如何尽快发展农村经济方面来。如何改造落后的小农经济,开始成为土地改革以后的主要问题。中国共产党始终认为土地改革只解决了反封建问题,未能解决小农经济的落后、分散、生产率低下问题,也不可能解决耕地少和人口多的矛盾。实际上,由于中国历史悠久和农业文明发达,人口与耕地的矛盾早就产生了。如前所述,租佃制的发达就是人口相对于耕地过剩条件下的制度优化(利于精耕细作和兼业)。清中期以来,承平日久、高产作物的推广以及“摊丁入地”,都促进了人口的迅速增加。到清末,人口与耕地的矛盾已经十分尖锐。当时就有人形象地说:“人多之害,山顶已植黍稷,江中已有洲田川中已辟老林,苗洞已开深箐,犹不足养,天地之力穷矣。种植之法既精,糠核亦所吝惜,蔬果尽以助食,草木几无孑遗,犹不足养,人事之权殚矣。”[5] (P3)着名的改良思想家冯桂芬也说:“国家修养生息二百余年,生齿数倍乾嘉时,而生谷之土不加辟,于是乎有受饥之人,弱者沟壑,强者林莽矣。小焉探囊胠箧,大焉斩木揭竿矣。”[6] (P324—325)这种人口与耕地资源的矛盾,在西方资本主义入侵后的一百年里,由于近代工商业发展缓慢,并没有得到缓解。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虽然解决了土地占有方面的严重不公平,真正做到了农民几千年的梦想“耕者有其田”,但并不能够缓解人口与耕地的矛盾,在农村人多地少,而耕地又成为农民生存的必要条件时,私有制下的竞争就可能出现生产资料向少数人集中,大部分农民陷入破产和贫困的结果,从而导致土地改革成果的消解。在当时工业和城市还不能大量吸纳农民的条件下,毛泽东担心农民重新分化是毫不奇怪的。1950年在农村大力发展和整顿供销合作社,1951年积极提倡农业生产互助合作,1952年在农村整党中批判和处理党员中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都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土地改革后试图引导农民走集体致富的道路。

1953年,中国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但由于国家投资增长过快,积累与消费、市场与计划(实质上是个体农民与国家)、农业与工业的矛盾突然以农副产品供应短缺的形式表现出来。于是,怎样发展农业,如何才能实现农业的迅速发展,成为全党关注的严重问题:究竟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还是在集体化基础上发展农业,哪种生产方式更有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做出的估计受到了工业化的挑战:“在今天,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就其基本形态说来,还是和还将是分散的和个体的,即是说,同古代近似的。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就要犯‘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7] (P1430—1431)

1953年的农副产品短缺、农民惜售和市场波动,似乎再次验证了列宁关于小生产者每日每时自发产生资本主义的论断,验证了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工业化与小农经济矛盾的论断,于是从理论上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要求来看,改造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都成为当时不容置疑的迫切任务,成为保证工业化任务顺利实现的前提。毛泽东亲自修改审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提纲》认为:小农经济与社会主义工业化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认为小农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的基础。《宣传提纲》引用斯大林的话“可以在多少长久的时期内,把苏维埃政权和社会主义事业建筑在两个不同的基础上,建筑在最巨大集中的社会主义工业基础上和最散漫落后的小商品农民经济基础上么?当然是不可以的。长此以往,整个国民经济都会有完全瓦解的一日。出路何在呢?出路就在于使这个农业成为巨大的农业,使它成为能够实行积累,能够实现扩大再生产的农业,并依此而改造国民经济的农业基础。可是,怎样才能使它成为巨大的农业呢?为要达到这一步,只有两条道路可走。一条是资本主义的道路……另外一条是社会主义的道路……同样,社会主义的道路也是我国农业唯一的出路。”[8] (P714—715)

1955年7月,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中再次指出:“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3]

(P181—182)因此,《中国共产党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就明确提出:“事实已经表明:如果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跟不上去,粮食和工业原料作物的增长跟不上去,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就会遭遇到极大的困难。”[9] (P256)总之,1953年开始实行的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和大张旗鼓地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都表明党对农民的基本认识,已经从民主革命时期的主力军(革命性)转为社会主义的改造对象(小农经济的落后性)。

为了减少实施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的阻力和迅速推行农业合作化,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基本上成为清一色的个体经济的条件下,再次使用了民主革命时期划分阶级阵线、开展阶级斗争的办法。此时的阵线划分是以贫下中农为一方,以富裕中农和富农为另一方,其理由是贫下中农因为经济地位和生产条件不足,依靠个人发家感到困难,因此欢迎互助合作,希望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他们具有社会主义积极性,因而属于党在农村中依靠的阶级力量。富裕中农和富农由于家庭经营条件较好,认为单干的效益最高,更愿意单干,并对国家实行的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不满意,他们希望走自由发展的“资本主义道路”,他们不仅没有社会主义积极性,而且代表着农村中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因而他们是党在农村需要战胜的阶级力量。

从1953年到1957年,中国共产党一直以这种阶级观点来看待和处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以及改造后所产生的问题。在这种认识指导下,追求自己富裕的农民成为被摈弃的对象,合作社不仅没有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而且矛盾很多,束缚了农民的手脚(典型示范时期的合作社除外,因为那时不多的合作社一方面确属自愿互利、进退自由,另一方面得到国家大力援助)。实际上,上述认识往往使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陷入两难选择:自己想选择的单干发家致富的路走不通,而党和政府提倡的合作化道路虽然是阳光大道,但是未必能给农民带来好处,于是只好放弃自己的选择,顺着潮流跟着政府走。而现实与这个目标总是有很大的差距,于是就陷入无休止的体制变动和政治运动中。可以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一方面解决或缓和了小农经济与社会主义工业化之间的矛盾(实质上是市场与计划的矛盾),另一方面又制造了新的矛盾:集体经济的低效率、城乡隔绝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矛盾。

当然,还应该看到,毛泽东关于加快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除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外,还考虑到了解决中国农村人口与资源的矛盾,即试图达到在资源短缺下的公平,全体人民的生活保障和社会安定。因为当时国内外的历史都证明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工业化,往往是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旧中国的农民失去土地后未能转为工人和享受工业化的成果,而往往是流离失所、无以为生。同时,由于中国劳动力的几乎无限供给,工人的待遇也被压得很低。毛泽东认为农业合作化不仅可以加快农业发展,充分利用农村富余的劳动力,还可以避免两极分化;而城市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样也可以避免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毛泽东在1955年论述广大农民具有社会主义积极性时就说:“中国的情况是:由于人口众多,已耕的土地不足(全国平均每人只有三亩田地,南方各省很多地方每人只有一亩田、或只有几分田),时有灾荒(每年都有大批的农田,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水、旱、风、霜、雹、虫的灾害)和经营方法落后,以致广大农民的生活,虽然在土地改革以后比以前有所改善,或者大为改善,但是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仍然有困难,许多人仍然不富裕,富裕的农民只占比较的少数,因此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对于他们说来,除了社会主义,再无别的出路。这种状况的农民,占全国农村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到七十。这就是说,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10] (P429)

三年“大跃进”证明了公有化程度并不是越高越好,堵死了自1953年以来形成的企图依靠提高公有化程度来解决农村问题的思路。而1961年以后的调整和不间断的各种各样的政治运动,则证明了在人民公社集体生产体制下,无法解决农民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这就是1978年“中共三中全会”前“三农”问题留给全党的教训。当然,在农村经济的所有制和经营规模越来越“一大二公”的过程中,也有不少党内同志发现了问题,并提出了不同意见。例如,邓小平在1962年说过一段话反映了他的实事求是精神:“农业本身的问题,现在看来,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这就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11] (P323)。可惜毛泽东听不进去。

在城乡关系方面,在推行农村经济体制由个体经济合作经济再向“政社合一”的集体经济转变过程中,城乡分隔的壁垒也逐步形成,农民被束缚于既有的土地和社区内不得自由流动。1953年我国转入大规模经济建设后,许多农村青年为城市的收入和生活条件所吸引,纷纷涌入城市和工矿区,这不仅加剧了城市的失业问题,也增加了农副产品供给的紧张。因此,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不得不一再发出指示,要求各级政府限制农民进入城市就业,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应该有计划地进行。以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城市就业和食品供应紧张,特别是1960年以后,城乡之间的人口的自由流动基本上被严密的户籍制度和粮票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制度严厉隔绝。与此同时,农村地区之间的人口流动也由于实行单一的集体所有制而受到严厉限制,除了特殊情况和计划招工外,农民被束缚在既有的那快土地和社区内。李先念在1964年曾经概括地说过:“人总是要吃饭的,问题是在农村吃还是在城市吃。我看在粮食和副食品并不宽裕的条件下,该在农村吃饭的,还是在农村吃好,因为在农村吃比在城市吃要省得多。城市并不缺乏劳动力,各行各业也并不缺人,因此要尽量不增加职工,更不要轻易从农村招收职工。”[12] (P285—286)

三、为打破“二元经济”而形成的农民解困浪潮

从1978年起,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根据过去多年的经验教训转换思路,开始另一种改革尝试:给农民自主权,尊重农民选择,不再要求为国家的工业化而影响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利益。邓小平后来回忆说:“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首先解决农村问题。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所以,我们首先在农村实行搞活经济和开放政策,调动了全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的积极性。我们是在一九七八年底制定这个方针的”[13] (P65)。

(一)以允许农业家庭经营和发展非农产业为特征的80年代农民“松绑”浪潮

1978年开始的农业经济体制改革,一开始实际上是党面对农业危机时对农民自发要求的默认。以家庭经营为特征的“包干到户”虽然是1978年改革开放后的发明创造,但与此类似的“包产到户”,在改革开放前就曾“三起三落”。第一次是在1956年秋天,即高级社刚刚普及,但尚未运转一个生产周期时一些地方就自发出现了包产到户;后来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又曾两次出现。改革前包产到户遭到扼杀,是认定包产到户是“单干”,是走资本主义道路。1978年再次搞包产到户并发展到“大包干”直至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则是第四次兴起。

在上下互动基础上产生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成效显着,很快成为燎原之势,全国实行“双包”到户的生产队,1980年秋占总数的20%,1981年底扩大到50%,1982年夏季占到78.2%,1983年春则达到95%以上,到年底已占到99.5%,其中,包干到户(即家庭承包经营)占生产队总数的比例为97.8%。至此,家庭承包经营实际上已成为中国农业的一种基本经营形式了。1983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赞扬家庭承包经营这是农民的伟大创造,明确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是集体经济的一个经营层次,终于使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名正言顺,走出了包产到户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理论误区。

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改革的成功,大大增强了全党和全国人民改革的信心,明确了改革的方向。于是,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被废除,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取代了集体统一生产和经营;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取代了单一公有制,城乡隔绝的户籍制度也大为松弛,小城镇化和农民异地流动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应该说,20世纪80年代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巨大成就,为改革开放和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最好的证据。就“三农”问题来说,此时的认识基础,已经不是过去以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特征的社会主义理论,而是以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市场经济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从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看,党也改变了过去长期强调的农业为工业、农村为城市提供积累的贡献型观点,改变了过去长期强调的农民就地发展、主要依靠农业致富的思想。农业家庭经营带来了农业的快速增长,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解决了中国的“吃饭”问题。从80年代前期开始,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松动和“短缺”所造成的巨大需求空间,农民开始了轰轰烈烈地发展非农产业浪潮,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成长,成为推动整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经济高速增长和城镇化的重要动力。

(二)以“增收减负”为特征的90年代以来农民“解困”浪潮

进入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国民经济持续十几年的高速增长,我国长期存在的“短缺”现象基本消失,出现了人们长期盼望的“买方市场”,这种供求平衡甚至部分产品生产能力过剩,对于市场发育固然是一个必备的条件,但是由此也使得过去依靠“短缺”巨大需求空间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增速,由于资金少、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等因素大大降低。而此时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还有大量的农民没有转移到非农产业,其来自农业的收入虽然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但致富的可能却很微小。因此,从1997年我国转入买方市场和需求制约型经济后,农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都受到需求抑制,农民收入的增幅连续四年下滑,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又重新出现拉大的趋势。

1998年10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承认并充分保障农民的自主权,把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首要出发点。这是政治上正确对待农民和巩固工农联盟的重大问题,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核心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都必须遵循这个基本准则。”在采取各种增加农民收入政策和措施的同时,中共中央还认识到针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和国家财力增强的情况下,应该减轻农民负担,逐步加强国家财政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因此,也逐步改变了中国几千年来形成的农民向国家交纳贡赋“天经地义”的观念。

“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转变为“政社分开”的乡镇政府,是80年代整个国家以“放权让利”为导向改革的结果,这种变革一方面适应了农村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的改革要求,恢复了农民的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推进了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但另一方面,整个国家的政府经济职能却

并没有随着“放权让利”而迅速改变,1992年才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到2001年才明确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问题。因此,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多年里,就乡村基层政府职能来说,与人民公社相比,虽然直接从事生产和分配管理的职能剥离出去了,但是受国家“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和全能型政府理念的制约,农村基层政府的其他事务增加了,“事权”并没有相应减少,而教育、税收、治安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和成本却比过去大大增加。

乡镇政府的行政扩张,必然导致财政支出大幅度增加。但是现有的“三提五统”、乡级自收自支的财政体制,对大多数以农业收入为主的乡镇来说,显然是不够的,必然要再向农民伸手,将财政负担最终转嫁给农民。从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以后,几乎年年都要强调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并出台各种措施和办法,但都收效甚微,农民负担仍然扶摇直上。特别是1997年以来,农业收入呈现负增长,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连年下滑,而农民负担却不断加重[14]。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相对比,农民生存和发展条件的恶化,既导致了农民的普遍不满,也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2004年陈桂棣、春桃的《中国农民调查》风靡一时,即是一例。为了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中央决定实行农村税费改革。2002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政治局会议就农村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研究。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同年3月2日发布实施。这一文件规定在安徽省等地进行税费改革试点。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发展目标的确定,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改革进程超过了原来的设想和预期。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宣布国家计划在五年内逐步取消农业税。并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教育的财政支出,会后,少数省从当年即开始免征农业税。到2005年3月,根据各地免征农业税的进展和计划,温家宝总理又宣布,取消农业税的计划可以在三年内实现。

此外,在进入21世纪后,随着“以人为本”和建立“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在打破城乡壁垒、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党和政府也越来越关注和维护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益。但是,中国大量的农业和农村人口如何有效、平稳地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以保证社会的公平和和谐,仍然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难题。农民“解困”浪潮还将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四、几点启示

第一,综观自义和团运动失败一百多年来的三次农民浪潮,可以看出,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农民,使其成为革命的主力军。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农民虽然人数众多,但是在社会中却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其过于分散并缺乏组织,被称为“一盘散沙”、“装在袋子里的马铃薯”。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当我们通过改革开放将农民从过去单纯的集体经营中解放出来,实行家庭经营并将其推向市场后,无论是农业经营的风险,还是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的门槛,都说明除了政府的扶持外,还需要他们自己组织各种形式和各种专业的互助合作组织,以减少风险、降低成本或增强谈判能力。中国共产党有着帮助农民组织起来的丰富经验,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帮助农民建立了各种各样的政治和经济组织,为民主革命胜利奠定了基础。在1949年至改革开放前,为保障工业化的快速进行,建立了人民公社体制。在21世纪的今天,当我们组织农民的目的已经由革命和提取积累转变为帮助农民脱贫及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时,更应该帮助农民组织起来,利用多种农民自己的非政府组织来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

第二,中国共产党领导三次农民浪潮的历史说明:凡是代表了绝大多数人民利益或没有损害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认识和决策,就是正确的。就“三农”问题来说,由于农民始终占人口的大多数,他们不仅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而且通情达理,在民族危亡或需要他们做出牺牲时,农民义无反顾,历史多次证明了这一点。因此,一切认识和决策的前提应该是尊重农民的自主权与发展权。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是通过动员农民,即打破旧政权以及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建立了新中国。应该说党的政策确实代表了广大农民的要求和利益,农民是革命的受益者。新中国建立以后,尽管无论是从历史还是从党员成分来说,中国共产党都与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也曾经试图实现工业与农业并举、城市与乡村同步的发展思路,但由于国际环境影响和缺乏经验,仍然没有摆脱苏联的工业化模式,即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和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结果事与愿违,中国在1978年以前实行了比原苏联更为极端的压制农民的体制和政策。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奇怪的现象?问题还是出在如何看待农民的利益上。工业化最终会为农民带来利益,这一点谁也不否认,问题是农民的个体经济是否与社会主义和现代工业不相容?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农民是不是绝对的奉献者?这两个问题虽然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所没有遇到的,却是列宁和斯大林早有定论的问题。1951年毛泽东同志主持制定农业合作化决议即回答了第一个问题;1953年实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又回答了第二个问题,而这两次回答都是根据苏联的理论和经验。

1978年以后农村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党把农民利益放在了第一位:在经济困难的条件下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尊重农民自己的选择,普遍推行“包产到户”。在80年代中期,当乡镇企业崛起的时候,中共中央出于保护农民利益和自主权利的考虑,在一片关于乡镇企业与国营企业争原料、争市场、干扰计划和产生“不正之风”的呼声中,坚持实行鼓励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

第三,中国的工业化必须走城乡协调发展的道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对中国来说,工业化面临着比欧美国家更多的困难。中国在1840年开展工业化之前,已经是一个非常成熟的农业文明国家,这不仅指农业生产和技术水平很高,不仅指依靠庞大和发达的农业为基础,建立起比较发达的市场流通网络以及手工业,养育着庞大的人口;还指在上述经济发展水平上,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产权制度和稳定而庞大的中央集权官僚体制大国。这种强大的中央集权官僚政治,使得中国的工业化命运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而无论这个政府是否强大,其出于积累工业化资金的需要,都必然将人口庞大、但又非常分散的农民作为工业化初始阶段的纯贡献者,并且很容易将这些投资集中于重工业和城市,如果这个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力很强,则更有可能在短期内强化这种城乡经济的“二元”结构,以加速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因此,处于工业化初始阶段的中国,农民和农业似乎注定成为资源净流出者。在过去的五十多年里,农村和农民承担了工业化及改革的许多成本,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今天应当反哺农民和支持农村。同时,农民作为现代化过程中变动最大的阶层,也是作为最弱势的群体,国家应该尽量减轻其负担,减少其转变身份、流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过程中的障碍,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教育、科技投入向农村倾斜来为农民解困。

总之,探索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主要是如何解决上述难题,这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既需要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也需要具有科学理论和知识;既需要对历史真相的了解,也需要对现实的准确把握;既需要看到中国“三农”问题的特殊性,也不能因此忽视其在现代化过程中与其他国家的共性,轻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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