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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中朝定期航线的开设背景及其影响

查字典历史网 2016-01-26

【内容提要】史学研究既要注意新材料的发掘,又不能忽视旧材料的运用。邓之诚先生《骨董琐记全编》所刊布的蔡金台写给李盛铎的两封信,生动揭示历史真貌,是戊戌政变的重要史料,但长期以来却未引起人们的重视。通过这两封密札,结合其他档案和文献资料进行考释,我们弄清了袁世凯通过荣禄“电庆邸达之”向慈禧告密而引发戊戌政变的全过程。袁世凯无疑是告密的元凶,他在戊戌政变中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

【摘 要 题】戊戌变法

【关 键 词】蔡金台/李盛铎/袁世凯/戊戌政变

【正 文】

长期以来,我们在从事历史研究时,有一种倾向,即特别重视档案、信札等新史料的发掘与使用。求新应该说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旧材料”的利用。最近,我们从一件事得到启迪:拙着《罕为人知的中日结盟及其他》发表后,承蒙马忠文先生相告,拙着论述戊戌政变发生后刘学询、庆宽赴日抓康梁时提到了蔡金台,却没有提及邓之诚先生《骨董琐记全编》所刊布的蔡氏写给李盛铎的两通密札,不能不是一个遗憾。后来,马先生还将此信札复印寄下,阅后很受启发。它是政变期间在北京的当事人所写,很能说明袁世凯在政变中的作用。

(一)蔡金台其人及其密札

蔡金台,字燕孙,江西省德化县人,光绪十二年中丙戌科成进士后,入翰林院任编修,光绪十七年出任甘肃省学政。甲午战争后曾在江西倡导成立高安县蚕丝学堂,该学堂被认为是我国最早的农业学堂。戊戌政变前后,蔡金台在京同刘学询、杨崇伊等关系诡秘,筹划弹劾维新派,光绪二十五年六月初又伙同刘学询、庆宽以“考察商务”为名,前往日本抓捕康梁,回国后颇受庆亲王赏识。光绪三十年得充甲辰科会试同考官,后又出任掌湖北道监察御史。丁未政潮中,蔡金台于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初五日出面弹劾袁世凯政敌岑春煊之弟岑春萱,指责其“庸陋无识,骄庸溺职,迷信星卜,曾招致现犯死罚监押江夏县之相士名华楚善,处之幕中,行香拜客,皆令课其吉凶。”(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光绪三十三年录副奏折,职官类。) 盖当时袁世凯正策划恽毓鼎上书弹劾岑春煊也。

据邓之诚所揭示的蔡金台第一通密札称,戊戌九月二十三日,蔡金台致李盛铎书云:

自七月下旬,即得至确之耗于云中,且属为之谋参奏。以告再芸,不之信。且行急无暇,间语问刍,则问刍已数言于清河,已拟发矣。而庆邸言宫中固无恙,遂复止,乃转以属之杨莘伯。盖惜足下之不与也。会袁世凯来,而谭嗣同说以调兵,入见语亦云然。袁乃密白略园。电庆邸达之。而杨莘伯乃手训政疏叩庆邸,俱赴湖呈递。时慈意以为此等大政,必有联章,乃成规模,且须大臣言之。莘伯乃告其师王仁和。仁和以书戒之,有“无牵帅老夫”语。

莘伯以已成骑虎,不能甘休。且警信日至,谓断发改衣冠,即在指日。而孙文党羽云聚辇下及津沽,势且猝发。不得已独冲入告。发时尚知会张次山等凡九人,而无一应者,遂独上之。

至初五日,慈圣忽传驾入宫。其夕以密谕交崇受之,缉捕群党。四更时,康由内城得内监通报,遂以黎明逸去。其时宋伯鲁尚递折保康广仁,故首奉旨革职也。广仁以为于已无与,尚徜徉于南海馆,遂为逻者所得。(宋现改姓为赵、字曰善甫,潜寓上海。前有书与其密友,谓有日本领事允保,居沪甚乐也。)是日,大索康有为于清河第中,逻侯尽日夕不少休。有粤人潘姓,以道员来引见,适宿于其第,缇骑误以为康,获之。良久乃释。

至六日清晨,又闻捕四京卿及徐杨矣。饭后至问刍处告之,尚以清河无端受惊为笑。未几又闻崇传清河去入内问话,缇骑布满街衢,忽问刍仓黄拉我上车出城。至三更,渠始有函来,告以潜止某玉工家,以为风声鹤唳,大有波及之势。

七日黎明,急往诣之,始知由其仆妄传缇骑谓承寿寺为粤人聚会之所,行当搜查也。适在其座,晤军机章京凌君福彭,知清河业交部,四京卿及徐杨皆然。内廷搜出逆迹无数。又康之门簿已进呈,将有绝大株连。莘伯乃奏请召荣入都,以合肥代之。懿旨遂电召略园,闻略园甚皇然,恐有伊霍之事,立誓调停。

十一日略园到京,与莘伯期会于其第,莘伯亦以调停之说进。次日入见,先皇上,次慈宁,语秘莫能闻,大都两解之词。是日,外起如瞿、徐皆未见,想无暇也。是时,今上颇有自怨自艾之意,一切情形,直言不讳。而言官络绎腾章,请速诛群凶以靖变。虽清河亦明表其非康党,而上意坚欲并诛之。略园乃为乞恩,谓张某不无微劳,且明诏业已剔开,求少宽以示区别。于是众军机环而叩首,且并及东海。上意不可回,得懿旨乃解,是以张、徐不及于难。是时御前诸内监,毙杖者四人,监禁者六人。讯得康氏弟兄数月来时常便服入内,见上但鞠躬即坐,与平行无异。并云此风从前文廷式倡之。适莘伯又论其在沪入学会事,又六月间有密旨召其入都,皆康之谋。是以有密拿正法之旨(案此指文廷式而言)。莘伯又论群凶以孙、康、黄、熊为四首领,黄不宜出使,免为首逆东道主人,奏入而恐见诘于外人,迟迟不发,而略园已告知仲虎。

先是七月间,上朱笔予黄尚书衔候补侍郎全权头等,扁于匣。使王尚书与樵野送日本公使署,令寄其国政府。盖存此笔迹,以为后来一应训条,核对笔迹之用。王既受申饬,不能止此事,则藉张止之。后伊藤来,李苾园举康为接待使,亦为张所阻。谕旨所以谓张非康党,其能保首领者,即此二事也。

闻康见伊相语极多,谓四京卿是其所委。伊举以询合肥,盖亦不甚然之。现在内政尚无变异,两圣意见全消。惟上疾殊可虑,南医十余人,轮流入侍,日以脉证传知六部及各衙门,中间数日不遗精,今又如初矣。据陈莲舫云:“症尚未十分无救,惟天家一切俱异民间,殊棘手耳。”前是朱谕斥其随同附和,不以独出主见,以致毫无小效,饬令回藉矣。

慈意向用济宁甚切,前月初曾令内侍问状,昨又令略园、吴子佩往视。济宁解袜示以步履不便,且有泄症,然亦是敷衍症状,不久即销假矣。此公一出,天下事未可知也。然虽略园心不善之,亦未如之何。盖有较常熟为尤甚者。(注:邓之诚着,邓珂点校:《骨董琐记全编》,北京出版社,1996年,第602~604页。)

邓之诚先生没有说明,他是从何处得此信札,该信札是原件还是抄件,有无信封等细节,只是说此信是戊戌九月二十三日蔡金台写给李盛铎的。邓先生对此信之按语称:“此所述戊戌政变,极得当时直相。所谓略园两解、两圣意见全消,亦是真情。德宗惟认错而已,何至如世间所云加以挞楚幽囚耶?再芸为华辉,问刍为刘学洵(询),仁和为王文韶,清河为张荫桓,徐为徐致靖,略园为荣禄,莘伯为杨崇伊,仲虎为徐建寅,唯云中不知何人。金台,字燕生,丙戌翰林,与盛铎同为德化人。时盛铎方为驻日本公使。世间记戊戌事,多传闻之辞,时日先后,不免颠倒。唯此所述政变全由庆王布置,最关筋节。其他亦较为得实,盖金台亦在事之人也。”(注:邓之诚着,邓珂点校:《骨董琐记全编》,第604页。) 文中将蔡金台之字,称为燕生,似应为燕孙。除邓先生指出诸人外,密札中提到的崇受之,即九门提督崇礼,汉军正白旗人。东海,亦为徐致靖,瞿为瞿廷韶,黄为黄遵宪,熊为熊希龄,云中者似应为廖仲山,均为变法中之活跃人物。

邓之诚先生所揭此信,是一件十分重要,但长期以来却未引起人们重视的史料。这样的密札,倘非当事之人,是根本写不出此等文字的。密札中所述许多重要史实,均可由档案史料予以证实。今兹试举二事以证实此札所述史实之可信。

其一、关于戊戌七月,光绪皇帝书写朱笔谕条,派康有为、黄遵宪往日本事,张荫桓曾谈到此事云:“七月间,皇上有朱笔谕条,令我向日使言,中国拟派头等钦差驻日本。又拟派康有为赴日,坐探变法事宜。我恐日廷不允接待,即至总署与廖仲山言论。正谈叙间,又奉皇上墨谕,内言告知日本,此后往来公牍,可将日皇徽号,全行书写。我即往拜日本使臣,将先奉朱谕隐起,仅将墨笔谕宣示。因向该使臣谈及,中朝欲遣头等钦差之意。日使喜甚,允电日廷政府。念余日并未见有回电,竟作罢论。”(注:翦伯赞等主编:《戊戌变法》,第1册,第503页。) 张荫桓所述事实,以前未引起人们重视。但是,自从日本外务省档案中发现了日本代理驻华公使林权助致大隈重信的密报之后,证实了张荫桓、王文韶确实拿了光绪皇帝之谕条前往日本使署交涉(注: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藏:《各国内政关系杂纂》,编号1—6—2—4。)。张荫桓之回忆误记为他同廖仲山同去;而蔡金台之密信称张、王二人一同去日使署交涉。可见蔡金台的信,与日本档案所记相合,比张荫桓本人之回忆还要准确。

其二、密信中还谈到“慈意向用济宁甚切,前月初曾令内侍问状,昨又令略园、吴子佩往视。济宁解袜示以步履不便,且有泄症,然亦是敷衍症状,不久即销假矣。此公一出,天下事未可知也。然虽略园心不善之,亦未如之何。盖有较常熟为尤甚者”。密札所述此事甚秘,不为外人所知,然而我们可以在清宫档案中找到史料说明孙毓汶当时确实病重,不可能再重新出山,仅过数月,孙氏即病故京师。

孙毓汶临死前留下一份遗折,一边伏枕哀鸣,一边称:“光绪十年蒙皇太后特达之知,奉旨在军机大臣上行走。”遗折中不提皇上命其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却只提皇太后,说明其十分显明的后党立场。因此,密札所谓慈禧“向用济宁甚切”,完全是局内人方能道出的内幕消息。

(二)戊戌政变之步骤分析

蔡金台思想守旧,又同刘学询、杨崇伊这些策动政变的人物关系密切,同流合污,故对政变之内幕了解的颇为深入细致。

根据蔡氏密札,可以清楚看出八月上旬朝局之恶化,以致演化成为政变格局,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步骤:

其一、八月初三日杨崇伊递上亟请皇太后训政以遏乱萌之奏折,导致“八月初三晚慈禧太后决定明日回西苑”,而且还宣称,八月初六日由大内再返回颐和园。根据茅海建先生之分析,“慈禧太后还宫的决定在戌时,即晚上7点至9点”(注:茅海建:《戊戌变法史实考》,三联书店,2005年,第51页。)。然而,仅仅靠杨崇伊之奏折,皇太后似乎还不至于下令抓康有为,也不至于要光绪皇帝下台,而由她再度垂帘听政。因为百日维新是经由皇太后允诺而开始的,而且康氏的奏章及进呈书目亦呈送皇太后慈览。正如苏继祖所说,康有为正月所上条陈,太后亦曾为之感动(注:翦伯赞等主编:《戊戌变法》,第1册,第311页。又见孔祥吉:《戊戌维新运动新探》,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60页。)。因此,没有非常重大的突变,慈禧是不会让光绪皇帝下台的。一般言官或风闻言事者的奏折,是无论如何达不到这样效果的。可以说八月初六日早朝前,宫廷必有重大变故。

其二、八月初三日晚,谭嗣同夜访法华寺,劝袁世凯率军队围颐和园,制服后党。谭同袁谈话时,至少还有徐世昌在场。故谭氏离去后,袁徐一定紧急磋商,采取对策。在此千钧一发之际,任何疏忽都会招来杀身之祸。袁徐二人休戚相关,不能不权衡利弊,审时度势,斟酌再三。根据清宫奏单奏片档记载:“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一日,直隶按察使袁世凯到京请安,呈递履历片,奉旨知道了,履历留。八月初二日,袁世凯以侍郎候补谢

恩,奉旨知道了。”(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奏单奏片档》491~492。) 八月初五日光绪皇帝再次召见袁世凯,因此,徐世昌可以活动,袁世凯则必须等到召见之后,方可离京。

其三、袁世凯初五日请训后即返回天津,局势已相当紧张。袁氏在见到荣禄时,有两种选择:他可以和盘托出新党计划,也可以借故推宕,袁世凯肯定为选择向荣禄告密。因为这是八月初三日谭嗣同夜访之后即已决定了的。可以设想,如果守旧派已经发动了政变,袁世凯再来“被动告密”,荣禄是不会把直隶总督的位子让给袁世凯的。相反,倒是袁氏告密立了大功,才有日后荣禄对他的信任及袁氏的飞黄腾达。

主动告密与被动告密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前者是积极的,后者是被迫的。狡猾的荣禄是会在关键时刻考验袁世凯的,而事实证明,袁世凯经受了荣禄的考验,也为自己赢得了前程。

其四、根据蔡金台致李盛铎密札,“会袁世凯来,而谭嗣同说以调兵,入见语亦云然。袁乃密白略园。电庆邸达之”。但是,由于“政变全由庆王布置”,荣禄又“立誓调停”,因此,荣禄电报的内容可能未涉及谭嗣同事件全部。蔡金台致李盛铎密札称:“电庆邸达之”,这是以往谈论政变者所未曾虑及的。

其五、八月十一日,御史杨崇伊再度上书,谓“事机急迫,请召大臣即日来京”(注: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8年,第466页。),并建议北洋大臣由大学士李鸿章前去署理。慈禧宣召荣禄进京,却没有让李鸿章署理,相反让袁世凯署理。清廷的这一决策实在不同寻常,因为袁世凯当时仅仅是一个臬司,他的上头还有布政使,按照规矩总督短期离任,应由布政使来署理。无论如何也轮不到由他来署理直隶总督。荣禄的这一决定,说明袁世凯在政变问题上立了大功,这也表明了他们对袁氏的充分信任。而荣禄进京“与莘伯期会于其第,莘伯亦以调停之说进。次日入见,先皇上,次慈宁,语秘莫能闻,大都两解之词”。换句话说,荣禄进京之后,清廷才决定杀害谭嗣同等要犯的。

以上就是按照蔡金台致李盛铎之密札所解释的戊戌政变的过程。毫无疑问,引起慈禧发火,把光绪皇帝赶下台的,一定是袁世凯泄露新党有围颐和园阴谋引起的。袁世凯毫无疑问是告密的元凶。

(三)蔡金台的第二通密札

为了证实蔡金台密札之可信度很高,还可由蔡氏致李盛铎的第二通密札来佐证。其密札曰:

又九月二十五日云:南皮之图军机,亦由问刍怂恿,爵堂导之。春间连仲三之来京,即是为此。南皮赙其兄千金,又许以美差,遂力致于略园。略园复王电云:南皮公忠可敬,无如常熟一掌遮天。两邸皆病不治事,容当缓图。夏间去翁召张,皆由于此。其时尚有谣传公之不愿者,爵堂曾电问刍解之,问刍力白其诬。此次又有陈于慈圣者,圣意则以又是一书生却之。所谓又是者,盖承常熟而言也。略园又晤莘伯云:南皮亦不甚满人意。此或因慈意不甚许可而云然,故南皮决不复内召,济宁出则更无可望矣。(注:邓之诚着,邓珂点校:《骨董琐记全编》,北京出版社,1996年,第602~604页。)

邓之诚先生注明此信写于戊戌九月二十五日,并作按语如下:“按此所述,张之洞戊戌春间由徐桐专折奏保命来京陛见,是由刘学询画策,因王之春、连文仲以通于荣禄,谋入军机,事为翁同龢所阻。即荣所谓常熟一掌遮天是也。荣、翁之不相能,翁之逐,荣与有力。于此征之益信。孙毓汶翌年即卒,竟未起用。”(注:邓之诚着,邓珂点校:《骨董琐记全编》,北京出版社,1996年,第602~604页。)

邓之诚先生所注,稍有失误者,如连文仲,似为连文冲,时充任军机章京。不言而喻,此信是对戊戌春季张之洞内召未成的最好解释,完完全全是局内人之言,句句可信。记得20世纪80年代初,有些学者着书认为,由于光绪皇帝执行洋务派路线,才把张之洞召来北京。此种格式化的见解,完全背离了历史真实,实在经不起推敲。

蔡金台密札活龙活现地揭示了历史真貌,故此两通信札应该同毕永年之《诡谋直纪》一样,在揭示戊戌政变真相中是同等重要的历史文献。

总之,那种认为戊戌政变非由袁世凯告密而发生,或者称袁世凯是在杨崇伊上书后怕受牵连而被动告密之观点,都或多或少地忽视了袁世凯在政变中的关键作用。虽然从局部讲,各有其理由,但是放在大的历史环境中考察,则很难自圆其说。因为这种观点无法解释,为什么政变之后,清廷重赏的不是发动政变的御史杨崇伊,而是袁世凯?显然,袁氏告密在戊戌政变中所起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内容提要】据1882年中朝之间签订的《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第七条,中朝之间正式开设定期航线。此定期航线对中朝贸易产生了压倒性影响。具体而言,此航线不但使中国能够奠定在朝鲜渗透经济的基础,而且对华商在朝鲜市场扩大商权起决定性作用。与此相对,此航线在朝鲜商人中产生影响甚微。其结果,定期航线使两国贸易进入不平等贸易时期

【摘 要 题】社会·经济

【关 键 词】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定期航线/中国商人/朝鲜商人

【正 文】

朝鲜华侨与南洋华侨之间最显着的不同点,是他们在朝鲜扩大商权的过程中得到了清政府的支援。当时清政府为了支援中国商人经商,还推行了如下政策:1. 中朝两国的海关合并。2. 朝鲜电线敷设权的先占。3. 定期航线开设的支援。4. 驻朝鲜总理袁世凯对中国商人的庇护。5. 对朝鲜借款的专担。以这些清政府支援政策为基础,不久,中国商人在朝鲜市场中占据上风。在这些支援政策当中,尤其是定期航线的开设与中国商人切身利益相关。故本文选取朝鲜开港后至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前这一时间段,就中朝定期航线开设的历史背景、经过及其对中朝贸易产生的影响等问题略作分析。(注:关于近代中国与朝鲜的贸易状况最早的探讨是由何炳贤先生写的《中国的国际贸易》(载《民国丛书》第一编,第38种经济类,上海书店根据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影印,1989年版)。何先生关注从1882年到1934年间中朝之间的贸易额和交易商品种类。中国大陆学者杨昭全先生写的《朝鲜华侨史》(北京,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1年版)则包含了近代朝鲜华侨的情况。当时在朝鲜华侨当中大部分是商人。在这本书中,杨先生按照商人的籍贯、行业分类介绍。高伟浓先生写有文章为《19世纪80年代中朝外交和贸易体制的演变》(载《朝鲜学论文集》第一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他简略地介绍在中朝之间宗藩关系下实行的朝贡贸易的内容和《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的签订背景,并简要说明该章程的内容及它包含的意义。在台湾方面与本论文有关的着作有两种。一个是由张存武先生写的《清韩宗藩贸易(1637~1894)》(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8年版),另外一个是林明德先生写的《袁世凯与朝鲜》(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年再版)。张先生的书详细地介绍中朝之间陆路贸易及其中朝鲜红参所占的意义,但忽视从《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以后增加的海路贸易的趋势。林先生的书叙述袁世凯赴韩以后不但干涉朝鲜的内政与外交甚至操纵其财政与经济的事实。在韩国方面与本论文有关的着作也有两种。一个是由金锤圆先生写的《近世东亚细亚关系史研究》(汉城,慧眼出版社1999年版),另外一个是由罗爱子女士写的《韩国近代航运业史研究》(汉城,国学资料院1998年版)。金先生的书详细地介绍《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的缔结背景,在朝鲜的立场上又深度地分析该章程隐藏的意义。罗女士的书简要地介绍该章程以后中朝之间定期航线开设的背景及其经过。)

一 中朝定期航线的开设背景

顽固守旧的中国于1882年改革对朝鲜的宗藩贸易体制,进行宗藩体制下的自由通商贸易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各国尤其是日本对于中国的东北屏障朝鲜的侵略,动摇了中国对朝鲜长期以来进行宗藩贸易的基础——中国对朝鲜的宗主地位。

19世纪中叶,西方资本主义势力迅速东渐,给中国长期以来在东亚建立的华夷体系宗藩制度以直接的打击。华夷体系宗藩制度的彻底崩溃是在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中国失去最后一个、也是“班列属国首位”的藩属朝鲜之后。朝鲜毗邻清朝的发祥地东北,陆路上是中国东北国防门户,海路上又有屏蔽京畿的作用,与中国唇齿相依,是华夷体系宗藩制度的核心国家之一。邻近的俄、日两个资本主义国家觊觎朝鲜已久,成为清政府的隐患。

俄国是世界上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之一,长期以来与英国对抗,争夺世界霸权。19世纪50年代,克里米亚战争的失败,打破了俄国从西南面取得出海口的希望,只好积极向东方发展,争夺亚洲东北角,寻求一个不受限制的港口。俄国对亚洲及太平洋的侵略野心极大地刺激了在这一地区同样有利可图的日本。

与朝鲜隔海相望的日本通过明治维新,在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同时,又很快走上了极富侵略性的天皇制军国主义道路[1] (p198)。它制定了夺取朝鲜作为通向中国东北地区的桥梁的“大陆政策”。1871年《中日修好条规》签订,日本获得与中国“比肩同等”的地位,为打开朝鲜大门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同时,借换约之机,日本探知中国与朝鲜的宗藩关系的实际内容:“中国对于朝鲜,虽与册封与正朔,然其内治与和战,皆朝鲜自主,与中国无关。”朝鲜“只要循守册封、贡献例行之礼节,此外更与国政无关”[2] (p145)。日本政府乘隙而入,1876年2月,迫使朝鲜签订《江华条约》,率先打开了朝鲜的大门,该条约第一条就言明“朝鲜国为自主之邦,保有与日本平等之权”[3] (p9),强调朝鲜的自立,否定对清朝的宗藩关系。

1871年的《中日修好条规》,确立了日本与清朝比肩同等之地位;1876年的朝日《江华条约》,又确立了日本与朝鲜同为平等国家的权利。这两个条约无形中宣布中国与朝鲜同为平等的自主国家,以条规的形式否定了中国与朝鲜间维持长达二百余年的宗藩关系,给中国的宗藩体制以巨大的打击,动摇了中国与朝鲜间宗藩贸易的基础。可悲的是,对于日本政府公然否定中国的宗主权,清政府竟没有一个明确的表示,默认之而浑然不觉。

清代中朝之间有三地边市贸易。三地指中江(位于今辽宁丹东与朝鲜义州间的鸭绿江上的江心岛)、庆源和会宁(在今朝鲜咸镜北道)。三地边市贸易实际是两国有关当局组织管理下的年度商品交易会。由于其行政管理极为刻板,全然不顾市场规律,所以,物资的畅滞、价格的涨落、集市的长短等等,常常与人为的规定相左。如以非官定商品入市,限外人参市为特征的私市(朝鲜称后市)的出现及其合法化、扩大化便是明显例证[4] (p169~195)。到后来,边市贸易的负面作用越来越大。特别表现在朝鲜官府把官市的负担(一切排场、接待、市管人员耗支等)转嫁给人民,加深了民众苦难。会宁、庆源二市在19世纪70年代,由于“官吏管理不善,民不堪命”,人民纷纷逃入俄境,计有万人之多。另外,每年开市,都由两国派人前去,人、马、粮草的供应,极为繁苛。有鉴于此,1881年,鱼允中来华时,就向李鸿章力陈斯市之弊,要求罢却,以便朝鲜招还逃境的人民。李鸿章向督办宁古塔等处防务的吴大澄征求意见,吴也认为如停此市,对吉林地方无损。他建议在近百里之内,让民间自相交易。这样,朝鲜可

省浮费。李鸿章认为这是个“有益无弊”之法[5] (p987)。

二 中朝定期航线的经过

1882年9月,朝鲜政府为了对壬午兵变(注:在1882年6月,对日本式军制的采用与闵氏政权感到不满的旧军队引起的骚乱。)平靖表示谢意,并要求大院君的早日回国将陈奏正使赵宁夏和副使金宏集派遣到中国,他们提出‘善后事宜六条’(注:六条就是定民志、用人才、整军制、理财用、变律例、扩商务。)后,正式要求与海关有关的外国顾问和借款的提供[5] (p910~917)。清政府采纳这些要求,所以既选派穆麟德赴朝鲜又和朝鲜政府签了招商局和矿务局给朝鲜提供50万两借款的合同。这时,招商局以获得朝鲜通商口岸的租借权为提供借款的代价[5] (p967~970)。几天后签订的《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的第7条规定了为海路通商的便利开设招商局轮船的定期航线和认可清兵船的来往、停泊在朝鲜的各处港口。这条内容是:

两国驿道向由栅门陆路往来,所有供亿亟为烦费,现在海禁已开,自应就便听由海道来往。惟朝鲜现无兵商轮船,可由朝鲜国王商请北洋大臣暂派商局轮船,每月定期往返一次,由朝鲜政府协贴船费若干。此外中国兵船往朝鲜海滨游奕驶泊各处港口以资扞卫,地方官所有供应一切豁除。至购办粮物经费,均由兵船自备。该兵船自管驾官以下与朝鲜地方官俱属平行,优礼相待。水手上岸由兵船官员严加约束,不得稍有骚扰滋事[6] (p406~407)。

可是,招商局轮船的定期航线没有立即开设。因为壬午兵变时派到朝鲜的清兵3000名还驻在南阳湾的马山浦、汉城、水原等地,所以一直有清朝的兵船往来。华商亦是搭乘这些兵船前往朝鲜,所以开设招商局轮船的定期航线并不紧急[7] (p49)。

清政府承诺的定期航线的开设,直到1883年11月朝鲜统理各国事务衙门与清朝上海轮船招商局总局之间签订了《轮船往来上海朝鲜公道合约章程》才实现[8] (p5~7)。清政府在章程中写明清和朝鲜之间公函输送,其主要目的是要向朝鲜表现出作为宗主国的权威。朝鲜的立场则是为了振兴贸易并增加税收要开设中朝之间定期航线[8] (p18~19)。朝鲜的立场反映了当时交涉的朝方实际工作人物德国人总税务司穆麟德的看法。该章程使招商局能确保本身的有利地位,因为按照需要随时可以由朝鲜政府支付来往经费,如果发生亏损则从仁川海关税入填补。在这样的条件下,从该月起在上海和仁川之间的航线上,招商局开始每月一次派遣富有号航行。

同年12月,清政府以防止亏损和增加朝鲜海关收入为理由与朝鲜又签订了续约。其内容是将上海一仁川之间的航线扩大到上海—烟台—长崎—釜山—仁川之间,以使其能连接日本、朝鲜的主要港口[8] (p19~20)。那时候,因为很多中国商人到长崎来将金巾等商品贩卖给日本商人,所以清政府为了获取更多的中继贸易上的利润才变更航线。从那时候起,清政府不只为了政治上的目的,更为追求实际利益,以奠定在朝鲜渗透经济的基础。这点与该年10月派往朝鲜的总办朝鲜商务委员陈树棠在汉城设置公署,在仁川、釜山、元山等口岸设置分署,以使华商准备商务振兴策的事实大有关系[9] (p194)。

但是,招商局轮船富有号在1883年11月、12月、1884年1月,只来往3次就中断了。因为中法战争爆发,富有号也跟别的招商局轮船一样遵奉南洋大臣的特命被台湾的海防厅征用[8] (p57~58)。其后,招商局以朝鲜通商口岸的贸易不畅导致轮船经营上的亏损为理由,建议中断航线,朝鲜政府也同意,于是轮船来往完全被中断了[8] (p124~126)。可是,笔者认为,不过三个月的时间,轮船来往被中断的更根本的原因不在于清与朝鲜之间贸易的不兴旺,而在于招商局的内部因素。招商局从1883年受到上海金融恐慌带来的影响,遭逢经营上的问题,因此在1884年7月,终于暂时卖给美国旗昌洋行[10] (p26~27)。

从80年代开始,中国商人开始对朝鲜进行以出口英国棉织品为主的中继贸易。由于中国商人直接从上海将英国棉织品出口朝鲜,而日本商人则需要将棉织品先从上海运至长崎和大阪,然后再出口到朝鲜的釜山等口岸,所以尽管日本的中继贸易得到本国金融机构的扶持和政府开设定期航线等多方面的优惠,但在价格上较之中国仍处于劣势。这是19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对朝鲜出口迅速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1884年1月,中朝之间的定期航线停止后,中国商人搭怡和洋行轮船南升号来往。因为这艘船的费用低廉,所以中国商人比日本商人有价格优势而可以扩大销路[7] (p115)。可是没多久南升号也以亏本经营为理由,在1885年1月停止航线[11] (p69)。1885年3月,德国的世昌洋行也开设了上海—仁川之间的定期航线,可是仅维持6个月就停止了。因此,在仁川居留的中国商人为运送进出口商品不得不用日本三菱公司的轮船。所以日本商人能再度垄断朝鲜口岸贸易。

在日本航运业方面,三菱公司起初独占市场,后因共同运输公司创立,二者互相竞争,船费降低,导致了两家公司的经营恶化。因此,日本政府劝其合并,创办了日本邮船株式公司,事在1885年9月[12] (p49~62)。日本政府使两家公司合并而创办巨大航运公司的根本目的在于抗衡当时在日本做贸易活动的众多外国轮船,同时也意在能随时输送它的军队到朝鲜以抵御在朝鲜剧增的清政府的影响力。

中国商人除了利用不定期帆船以外,只能依靠日本邮船株式公司的轮船。但是,日本邮船株式公司在仁川支店对待中国商人态度恶劣,船费又太高,华商对此相当不满。当时在仁川居留的中国商人获得‘汉城开栈权’后,与日本商人关于进口品贩卖权的竞争初现端倪,华商非常需要中国轮船的来往。因此,仁川居留的中国商人从1887年开始向袁世凯要求派遣中国轮船。可是,清政府以维持定期航线的费用太多为理由拒绝他们的要求。但是过了不久转变形势的事件发生了,1887年7、8月间,中国商人在利用日本邮船株式公司的轮船时,丢失了他的丝绸。中国商人向日本邮船株式公司在仁川支店要求赔偿,可日方采取回避态度。这事件使中国商人、袁世凯、朝鲜总税务司墨贤里非常愤怒,他们向李鸿章再次强烈地要求派遣中国轮船[13] (p313~315)。袁世凯认为朝日贸易振兴的后盾在于由日本政府支援维持的定期航线。另一方面他也认为开辟中、朝间的定期航线对维持宗主国体面具有重要意义,并且是在朝鲜掌握各种商业利权时不可缺少的手段。因为和定期航线有关的在仁川居留中国商人的要求不但符合袁世凯在朝鲜商权扩大的政策,而且清政府也承认开设定期航线的重要性,所以他们的愿望终于实现了。有了清政府和在朝鲜居留中国商人的支援,招商局轮船的来往才能实现。这时清政府要派遣的广济号的航海费用被估计一天160元即一年57000元。这么多费用如果只能依靠水脚收入的话,不合算。所以清政府答应了每年17000元由江海关道和东海关道来补充[5] (p2597~2598)。还有,为防备清政府支援不力,招商局与要利用这航线的华商签订了密约。该密约的内容如下[13] (p317~318):1. 为了对付搭载货物不够时,一年保证12000元水脚费。结算时,水脚费不够就由商人来补充其不足额,水脚费超过则由招商局受领其超过额。2. 严禁搭载货物在日本轮船等外国轮船上。违反者,应该付日本轮船水脚费的1.5倍的罚款。3. 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这样的密约使中国商人在一年的合同期间不但提供水脚费而且只用招商局的轮船。在1888年3月,从招商局轮船广济号开始派遣上海—烟台—仁川之间的定期航线。从此,以东亚最大的机制棉织品集散地上海为据点,中国与朝鲜之间全面地开始直接贸易。

这样,在两国之间招商局轮船进行往来过程当中,运往朝鲜的货物越来越增加,从朝鲜运往中国的货物反而没有增加的起色。所以,招商局在1890、1891年连续运行这航线上没能盈利[5] (p3141~3142)。另外,清政府的支援诺言也没有彻底地履行。其结果是,1892年初,招商局向清政府提交上海—烟台—仁川航线的废止案[5] (p3141~3142)。它主张在因船舶不够所以连中国沿岸的航海权也不能完全确保的情况下,再也不能维持这样没有利润的航线。李鸿章虽然理解招商局的立场,但更重视这航线内在含义,所以给总理衙门提出应该坚持维持这条航线的意见。该内容如下:

自光绪十四年派船行驶朝鲜。华商甚称利便。但仁川虽称通商码头。而地瘠民贫。骤难兴旺。近日由沪烟等处运货赴仁川略见起色。其由仁川运回货物毫未加多。每次酌盈剂虚。仍属入不敷出。况日本轮船往来该口络绎不绝。得赖彼国邮政大臣筹给津贴。无虞亏折。中国仅派商船一号。如使烟沪两关津贴裁减。并无别项筹款养船之策。商局吃亏更钜。势必即议停止。似于保护华商维持藩属之初意难以持久。可否仰祈咨商大部。此项津贴仍旧拨给。俾得派船照常行驶[5] (p3142)。

李鸿章的意见被清政府接纳,航线继续维持。从此以后,上海—仁川之间航线的状况有所好转。例如,1893年从上海出口的玉洋木的数量相当多,水脚费方面收益不少。此外,1894年2、3月将很多数量的大米输送给那时正遭遇歉收的朝鲜,从而获得了巨大的利润[14] (p476)。但是,1894年6月,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的阴影使得轮船的往来被中断了。从此以后,中—朝之间的航线没有再开设[7] (p125)。

三 中朝定期航线对中朝贸易的影响

中朝之间的贸易几乎完全是由华商承担的,朝日之间的贸易绝大部分是由日商承担的,但也有一部分华商从事朝日之间的贸易[5] (p2221~2225)。由此可见当时中日两国是朝鲜对外贸易的主要对象。

从下表可以看出,中日两国对朝鲜的出口都呈增长的趋势,但是中国对朝鲜出口额的增长速度明显超过日本对朝鲜出口额的增长速度。还可以看出,1888年中朝之间恢复定期航线后中国对朝鲜出口额的增长速度比以前更快。

朝鲜与中国、日本的贸易变化(单位:墨西哥元)

年度 向中国的出口 向日本的出口 比率 从中国的进口 从日本的进口 比率

1885 9479 377775 2 98 313342 1377392 19 81

1886 15977 488041 3 97 455015 2064353 18 82

1887 18873 783752 2 98 742661 2080787&nbs

p; 26 74

1888 71946 758238 9 91 860328 2196115 28 72

1889 109798 1122276 9 91 1101585 2299118 32 68

1890 70922 3475098 2 98 1660075 3086897 35 65

1891 136464 3219887 4 96 2748294 3226468 40 60

1892 149861 2271628 6 94 2055555 2555675 45 55

资料来源:彭泽周《明治初期日、韩、清关系研究》,确书房1969年版。转引[韩]姜万吉着,贺剑城、周四川、杨永骝、刘渤译《韩国近代史》,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54页。

那么这定期航线对朝鲜商人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随着《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的缔结,两国之间开通了海路。尤其是,1884年修改章程的第四条款以后,朝鲜商人也能赴中国内地做贸易。因此,朝鲜商人对中国的贸易形态也发生变化。这个时期在中国活动的朝鲜商人大致分为两类,就是官商和私商。

在中国活动的官商中大多数商人是受朝鲜王室的委托去中国的大城市购买物品的。他们购买商品后把商品装在中国或日本的轮船运到仁川港。朝鲜政府将这些物品以王室所需用品的名目向海关申请免税。其申请次数如下:

1889~1894年朝鲜政府向海关申请免税次数(单位:年/次)

1889 1890 1891 1892 1893 1894

1 12 3 8 9 10

资料来源:[韩]《海案》(奎章阁藏书编号17730)第五、七、九、十一、十三册。

从上表可知,在1890年,朝鲜官商的活动最活跃。按商品的品目列举,缎属(25次)、绸属(9次)、纸烟、军事用品(3次)、洋布、册子、香属、果品(2次)、纸属、沙器、洋烛、大挂镜、荷露水、水果、花树、假花、自来火、机械(1次)等。这些商品大概属于朝鲜王室所需的奢侈品。按购买商品的中国城市来分类,结果如下:

1889~1894年朝鲜富商购买商品的中国城市(单位:城市名/次)

上海 北京 天津 烟台 香港

18 2 3 1 1

资料来源:[韩]《海案》(奎章阁藏书编号17730)第五、七、九、十一、十三册。

从上表可以看出朝鲜官商在中国的活动中,中朝之间的定期航线起了必不可少的作用。他们主要利用中国及日本的汽船,已知的使用频率如下:

1889~1894年朝鲜官商利用的汽船种类和次数(单位:船舶名/次) 中国 日本

广济号 富有号 镇东号 日新号 普济号 敦贺丸 肥后丸 尾张丸 玄海丸

1 3 1 14 9 1 2 1 1 4

资料来源:[韩]《海案》(奎章阁藏书编号17730)第五、七、九、十一、十三册。

从上表可以看到,朝鲜官商对中国汽船的利用率特别高。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轮船的运费较为低廉。中国轮船招商局和日本邮船会社之间运费价格表如下:

上海与仁川之间中、日两国轮船运费价格表(单位:美元)

商品 大米、豆 杂货 牛皮

公司 (每包) (每吨) (每包)

轮船招商局 25 5 0.35

日本邮船会社 30 5.5 0.80

资料来源:[日]《日本外交文书》第二十一卷,第323页。

在中国活动的朝鲜私商中大多数商人是售卖人参的。他们的大概行迹如下:1881年5月,朝鲜商人张汝元、宋金德、金未亦三人携带人参、纸、布等货来四川售卖。因为他们没有护照,所以被清政府解送回国了[5] (p517)。1881年11月,朝鲜使臣鱼允中访问过上海,他在自己的着作《随闻录》里留下了有关朝鲜商人的纪录:“我人之来上海者,有之。义州人李炳龙,买卖参货而来。”[15] (p76) 1883年4月,朝鲜商人闻肖云赴甘肃省售卖参药[5] (p1150)。因为当时还没有修订贸易章程的第四条款,所以朝鲜商人不允许在除通商口岸以外的其他地方做贸易。虽然在甘肃省内的嘉峪关是通商口岸,清政府主张这嘉峪关是为与俄国通商的[5] (p1152)。因此,闻肖云也是被解送回国了。1884年5月,朝鲜商人张信汉在南昌售卖人参时被发觉了。原来他是随从副使干粮官至北京进贡的。进贡以后,他没有回朝鲜。带着人参一个人去中国各地售卖。由天津到南昌,他经过了黄河、德州、徐州、清江、扬州、南京、芜湖、安徽、湖口、九江、姑塘、吴城等地[5] (p1466)。这时期,朝鲜商人被允许在通商口岸以外的地方做贸易,但是他没有执照,所以被解送回国了。1885年2月,为了赴甘肃、四川等地做生意,朝鲜商人李清风、金沃成申请执照[5] (p1708),他们要去的路程很长,但是报关的行李只有两件。从这个事实可以推测,他们携带的很可能是体积小而价格贵的物品。再考虑当时情况,人参的可能性很大。1886年10月,在江西省售卖高丽人参的朝鲜商人金永辅、李逸录被中国官员发觉,他们该年2月由北京携带高丽人参起程,经过直隶、河南、南京、安徽等地抵达九江。他们还雇用了一名车夫游历了中国内地[5] (p2172)。但是,他们也没有清政府签发的护照,所以不得不回朝鲜了。1886年10月,在江西省九江售卖人参的朝鲜商人罗承五、金祥龙[5] (p2242)及1887年闰4月在同样地方售卖人参的金诚才[5] (p2344),他们都没有中国衙门签发的护照,因此,回朝鲜去了。1887年11月,在江西省乐安县卖参的姓朴的朝鲜商人在旅店病故[5] (p2421)。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当时到中国大陆来做贸易的朝鲜商人当中没有执照和护照的人不少。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朝鲜商人对贸易章程内容的无知,另外原因在于在中国开设的朝鲜商务馆太少,只开设在天津和上海两处。朝鲜商人大部分是做小生意的人,来中国内地卖人参的人顶多三个人合伙。这样,大部分朝鲜商人去中国售货时主要选择利用陆路,选择海路的比较少。我想这种现象出现有三个原因:第一,定期航线本身是在中国和朝鲜的大城市(或离大城市不远的地方)之间开设的。因为当时中国商人在资本和组织方面比朝鲜商人有优势,所以他们能够掌握中、朝两国大城市的商权[16] (p142~143)。因此,有些朝鲜商人要去中国大城市售卖人参时,经常遇到难找销路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朝鲜商人还是选择游历中国内地的中小城市售卖人参的方式。第二,在费用方面来看,利用海路的成本比利用陆路的还要高,如果利用陆路的话,在途中一边能售卖自己的商品,一边能筹备盘缠。第三,朝鲜商人以为自古以来踏行的陆路比刚刚开辟的海路更要安全和熟悉。

四 结束语

笔者估计,在中国活动的朝鲜商人,无论在数量方面或者在势力方面,与在朝鲜活动的中国商人相比微乎其微。因为中国商人不但资本雄厚而且有清政府的支援为后盾。比如,从《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缔结起,华商在朝鲜的大城市里已经开始了定居生活甚至创设会馆。相反,朝鲜商人一无所有。从此来看,朝鲜私商不仅资本规模小而且得不到朝鲜政府的支持。显然,对处于这种情况下的朝鲜商人来说,开辟定期航线在他们对华出口方面不能起到多少作用。与此相承,《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也同样对朝商没有多大的意义。对朝鲜方面,海路航线仅仅是官商为了进口才加以利用。从而得知,《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以及定期航线的开辟不但未能使中朝之间的贸易达到平等互助的活跃状态,反而导致使两国贸易进入更加不平等的关系。

曾有一观点,认为清政府1888年再开的定期航线只有政治意义[17] (p241)。笔者认为,在当时日本利用自己海运上的优势积极向朝鲜渗透的情况下,不能忽略其为了挽回宗主国的体面才开设定期航线的一面。但是应该指出的是,清政府确实也有在朝鲜扩大商权并进行经济渗透的目的。也就是说,定期航线的开设不是由清政府主动提出的,而是因为日本垄断航运,中国商人的商业利益上直接受到冲击,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定期航线得以开通。而且,有了华商的同盟和协助,定期航线才能够维持。所以,在考察中朝之间定期航线开设的史实时,不仅应该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待,而且应深刻考虑经济上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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